上思县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告知书
民生
2024-11-28 17:18
广西
狂犬病又称疯狗病、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安全,发病死亡率高达100%。为切实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养犬户要及时为饲养的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户可携带所饲养犬只到上思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办理《上思县犬类狂犬病免疫证明》。1.饲养犬只的,应当自犬只出生满九十日起十五天内或者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免疫。(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有效期为一年)2.接种犬只在发情期、怀孕期及哺乳期禁止接种狂犬病疫苗。犬只接种后,注射部位可能出现无痛肿块,局部伴有轻微瘙痒或表现出短暂的机体乏力,极少数可能出现精神沉郁,体温升高,食欲下降等免疫反响。这些病症会自行恢复,一般不会影响犬只的健康。如有犬主要求使用进口犬只狂犬病疫苗开展狂犬病免疫的,犬主可携带犬只到县内具备动物诊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自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思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赵务铁 13977059253在妙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黄 健 18677021904叫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方 集 18207708172华兰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黎晓珊 13558203786南屏瑶族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韦者助 15807703839平福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黄伟聪 13517501976那琴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黄吉祥 13977052969公正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梁伟忠 13977000078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50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