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经营违法行为。11月7日至8日,县市监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口岸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发改和经信局、商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深入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和维修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检查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亮照经营,通过认证监管查询3C证书状态是否有效,是否按要求上墙和执行电动自行车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情况是否及时登记记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拼装、改装、加装等情况。同时,执法人员还深入吉隆镇帮兴村检查了吉隆瑞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此次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10家,出动执法人员10人,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12辆要求停止销售,同时对将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退回处理,共发现问题5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行立改通知书2份。
下一步,县市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间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全力形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合力。
来源:县市监局
编辑:其美
初审:温蜀锋
复审:邓诗霞
终审:齐志强
投稿邮箱:jilongxian@wxrk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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