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少年的你”

政务   2024-11-29 18:37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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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如下:

修订版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原版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有哪些重点

01

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02

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03

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04

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05

离婚应该听取孩子意见

06

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07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08

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

09

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10

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

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12

未成年学生不得带手机进入课堂

13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

14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15

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怎么办

16

政府部门必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17

小孩走丢民政部门需临时监护

18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是什么

19

未成年人受侵害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20

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21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22

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中,应当给予其哪些保护?


来   源:中国法制


编   辑:李青默

编   审:韩   梅

总编审:赵   磊

投稿邮箱:xcbydagt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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