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乐动长宁”长宁区第八届运动会暨“挑战王仪涵”赛将于11月1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公园篮羽中心(绥宁路820号)举行。目前公示参赛运动员名单。
今年赛事设置全部是双打比赛,只分年龄,不分性别,根据年龄之和设置3个组别。五星体育通过五星体育微电视、五星体育视频号、五星体育微博、五星体育抖音、五星体育快手对11月10日15点开始的决赛阶段比赛进行直播。届时王朋仁、王仪涵师徒将莅临决赛现场。
赛事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11月10日(周日)9:00正式开始
比赛地点
上海市虹桥体育公园篮羽中心
长宁区绥宁路820号
比赛项目及组别
双打A组
两运动员年龄相加小于等于60岁
双打B组
两运动员年龄相加小于等于80岁
双打C组
两运动员年龄相加小于等于100岁
注:所有参赛选手的年龄应在18周岁至65周年(1959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
注:各组别限制报名数32对;高年龄组参赛者可以根据情况报名低年龄组,反之则不行;如个别组别报名人数不能达到4对参赛要求,主办单位将有权在报名截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该人数不足组别,报名人员调整合并到其他组别或取消该组别。
参赛办法
(1)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方可报名。
(2)专业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专业运动员界定:所有在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现役、退役(市队及以上)羽毛球运动员;获得过国家二级及以上羽毛球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员或教练员;参加过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参加过全国、省、直辖市级综合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运动员)。报名截止后参赛选手名单在五星体育公众号公示1天,谁举报谁举证。
(3)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公民身份证、护照),以备查验。
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3)记分方法:所有比赛均采用一局定胜负、一局21分,每球得分制21分封顶,不进行加分。(当一方运动员的分数首先到达11分时交换场区)。
(4)比赛过程中若女双遇混双,则混双让4分;若混双遇男双,则男双让4分;若女双遇男双,则男双让8分。
(5)弃权: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6)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本次比赛参赛用品及服装
比赛球拍等用品由参赛队员自行解决。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录取名次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
最后决出冠、亚军
奖励办法
冠军:获得由尤尼克斯(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代金券:每人1000元代金券;获得由读酥世家,高圈圈甜甜圈提供的礼盒一份。
亚军:获得由尤尼克斯(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代金券:每人600元代金券;获得由读酥世家,高圈圈甜甜圈提供的礼盒一份。
第三名、第四名:获得尤尼克斯提供的产品。
所有参赛选手:获得奇正藏药提供的消痛贴、铁棒锤、红景天。
其余事项
参赛运动员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一律自理。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五星体育传媒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上海市羽毛球协会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指定器材赞助商
尤尼克斯(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兴总食品
读酥世家
高圈圈甜甜圈
奇正藏药
上海佳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