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万桥村网格二网格员杨春梅巡查到本网格精神病障碍周某在五深沟河边,疑似轻生。她立即向村党总支书记、网格中心主任刘加明报告,刘加明果断处置,立即电话吩咐就近的网格员陈红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南沈灶派出所报警。
南沈灶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赶到了现场,在河边徘徊已久的周某某情绪激动,突然一失足掉下河。陈红和辅警万其生来不及多想,立即脱掉衣服,跳下河,迅速游到周某身边,二人在水中一人抓着周某某的一只臂膀,奋力向对岸游去,终于将人救上河的对岸。
刘加明赶到现场后,对跳水救人的陈红和万其生给予了表扬,并对精神病患者周某某的善后做了安排。
落水者的监护人周海元为了感谢村干和辅警的救命之恩,立即请人做了两面锦旗,赠给村干陈红、村网格员杨春梅。周海元委托万桥村党总支书记刘加明将锦旗赠送给派出所干警,南沈灶派出所指导员肖溯溯、干警王长青和辅警万其生一起接受了锦旗。
供稿|社会治理办公室 审稿|洪敏 审核|陈鹏飞
发布|沈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