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筹融资
1.含义:实际上是一种面向社会群众,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募集资金,用来支持某项真实活动的行为。
2.常见众筹分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奖励众筹、慈善众筹。
二、非法集资:
1.含义:实际上是一种面向社会群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2.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综上:
(1)两者的共同点:都是面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
(2)两者的不同点:使用手段和目的不同,众筹是合法合规的真实活动,非法集资是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占有。
(3)可能引发后果:众筹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整合与调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形成一股非常具有爆发力的商业影响力。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使用,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经济。
众筹:资金筹集者将资金来运营一个实体项目,创造商业价值;非法集资:资金筹集者将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肆意挥霍,非法挪用等。众筹:众筹会根据当年公司具体的运营情况,酌情给出资人回报产品或者是适当让出资人分得公司一定的股份,让其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不会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即出资人把钱投放到这里,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高额的回报,并且这个高额的回报会随着时间的累积变得越来越多,会承诺“低风险,高回报”。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是真实存在的商业活动。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非法集资: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遵循所谓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参与股权投资的人在参与项目前一般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以此来隐藏一些不可公开的虚假行为。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没有承诺固定的高额回报,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一定程度上是扩张了资本市场,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阳光、正能量的一面投向一个实体项目,是属于合法行为。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非法集资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高额回报的行为,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属于非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