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泉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整合盘活金融资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按照“组建大集团、发展大产业”的战略部署,于2017年4月成立的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集团以“创新驱动、金融赋能、助力产城发展”为战略定位,业务涵盖投资与资本管理、综合金融服务、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城乡运营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五大板块。目前,集团资产总额近6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连续三年获评福建省综合百强企业,登榜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根据招聘要求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立即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反馈,请及时关注个人手机来电/短信/邮件。
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女性入围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生考核无异常且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为其发放录用通知书,并签订三方协议书。
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薪酬福利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过程中测试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其他招聘相关事项将通过泉州发展集团官网(https://www.qz-jk.co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泉州发展集团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泉州发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亲属情况承诺书.docx
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