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丽水市儿童友好城市
卡通IP形象
2024年10月3日-10月28日
(1)作品应突出儿童友好理念,结合丽水特色,展现丽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定位及特点。
(2)作品应为卡通形象,可以提交单个形象,也可以提交组合形象(包含男性儿童及女性儿童),创意新颖,形象可爱,便于识别与记忆,卡通形象的命名及寓意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3)作品应包括IP形象的三视图(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及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IP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等。作品应标注IP形象比例(身高,头身比例等)及颜色色值。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导出格式为JPG或PNG,尺寸为A4,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AI、PSD、CDR格式)和所用到的字体。
(4)投稿者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200字-500字的创作简介,包含创作灵感、设计思路、命名寓意等。
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承诺书
填写《丽水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创作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和《丽水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创作征集活动投稿人承诺书》(详见文末扫码下载),报名表提交Word格式,承诺书自行打印签字后提交PDF格式文件。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表。
15808315@qq.com
由主办方对作品的原创性、格式的规范性、信息的完整性、内容的政治性等方面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
邀请专家评审团综合作品的主题性、技术性、创造力、表现力等维度,评审出进入综合评审环节的参评作品。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各县(市、区)儿童友好观察团成员对候选作品进行综合评议。
1个,奖金3500元
9个,每个奖金500元
1.创作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2.所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活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一经采用,将无偿用于公开宣传、制作宣传品等使用,作品所有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投稿作品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与资格。所有作品不予退还,投稿者应自留底稿。非主办方原因造成投稿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电话:0578-2091426
邮箱:158083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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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