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以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
为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实践
贡献法治力量
10月29日-31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代表省检察院所作的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报告指出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7868 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29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全省行政检察条线29名同志立功受奖,1名干警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扎实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经营权,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依法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落实,被最高检评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特色小专项”。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依法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系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突出问题。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持续维护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管理秩序。
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与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超期案件的有关意见》,共同推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得不到有效执行问题整治。黑龙江省某市某县检察院办理的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违法建(构)筑物没收处置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积极落实“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民生案件,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省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分析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高位谋划推动化解工作。大庆市两级检察院一体办理的“蔡某文诉某区某村委会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联合省民政厅发布《联合办理化解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与哈尔滨、绥化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和中国新闻网播出报道。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深耕行政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压稳工作重心,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努力打造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组织制定《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审查要点与规范指引》,推动审判违法监督向高质效转变。黑龙江省某市检察院就某村委会诉黑龙江省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登记诉讼监督案,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省法院指令某区法院立案受理,某村委会权利依法得到救济,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大数据思维赋能行政检察监督。
积极贯彻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多种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究构建和推广应用。全省检察机关共研发立项行政检察大数据模型11个。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打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类案监督模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推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地见效,模型作为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首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推广。
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履职。以高质效行政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以高质量行政检察产品服务和支撑“六个龙江”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实践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刘惠在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上强调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