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客户端、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正午江苏》、无锡市检察院、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很好用,看电视不需要会员,但就是广告有点多”“除广告偏多,其余都好”“很多想看的剧都有,必备看剧软件”……在某应用商城上,“今日影视”“影视大全纯净版”等视频应用软件下全是“好评”。既不需要会员,也不需要另外付费,就能“白嫖”热门影视剧,殊不知,这样的免费“追剧神器”实则是犯罪分子的“发财利器”——侵犯国内若干知名视频网站8万余部影视剧版权,点击量高达4千亿次,从中收取广告费用获利近4亿元。
“授权”还是“侵权”?
成熟运营模式
广告营利数亿元
高新领域认定难 借助外脑破难题
案件告一段落,检察官却在审查中发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从Q公司的转账记录中发现有许多网络科技公司“蠢蠢欲动”,也想通过这种侵犯著作权的方式分一杯羹。
为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有力支持创新,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警戒预防同类型侵权行为发生,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8月15日,无锡市检察院主办开展“法护影视版权 筑梦文化强市”专项活动,来自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11家企业代表发表反“盗链”宣言,与市版权局签署版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推动构建文化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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