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围挡 “法”有规定

文摘   2024-10-09 22:29   西藏  




施工围挡不仅可以将施工场地和居民出行的路面进行安全隔离,提高施工安全性,同时其防尘、隔音作用可以保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但部分施工方为图方便,不按规定设置围挡,不仅影响交通秩序更对城市的环境和形象造成损害。

案情回顾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桑珠孜区公安安居东处的一家店铺正进行装修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因贪图方便,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影响市容,污染环境,并对行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查办处理




经调查询问,该店铺对于装修施工未设置围挡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据日喀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刻设置围挡,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临街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公示牌、车辆冲洗台、临时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职保洁员。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降低噪音等措施,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应当进行覆盖。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弃物弃料和围挡、公示牌、车辆冲洗台、临时厕所、垃圾收集设施及其他临时建筑设施。

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启示




施工围挡是施工现场的第一道"安全防线"。请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高标准落实施工围挡设置要求,给市民提供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让围挡“围”出街头文明风景线。

总编:普布

终审:武立

复审:许明英

编辑:边巴

图文:边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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