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新疆文艺评论推优活动征稿通知

文摘   2025-01-27 14:38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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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部署,积极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要求,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将举办“首届新疆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现面向社会征文,具体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联

承办单位: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

中国文艺评论(新疆大学)基地

二、推优项目

本着注重导向,着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3个项目。

1.优秀文艺评论著作3部左右;

2.优秀文艺评论长评文章8篇左右;

3.优秀文艺评论短评文章10篇左右。

三、征文要求

1.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2.作品重点阐释和评析新时代文艺理论、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重点关注研究新疆文学艺术作品、文艺创作,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本土性、时效性,短评文章字数在500—3000之间、长评文章不少于3000字。

3.作品应为202011日至20241231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不含再版和修订版)和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纸、杂志、图书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4.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3部;报送文章需提供原作1篇(含有该文的报刊书籍的报头、版权页,或封面封底和目录正文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著作或文章PDF版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5.需附《首届新疆文艺评论推优活动参评表》1份。

6.每人限投一篇(部)作品,每篇(部)作品署名不超过两位作者。

7.推优作品优先推荐申报2025年中国文艺评论啄木鸟杯推优活动。

8.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四、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以邮戳或寄出时间为准)

五、新疆文联投稿与联系方式

征文邮箱:804187259@qq.com  

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标注首届新疆文艺评论推优活动+作者姓名+著作题目

联系人:吾米提·吐尔逊(新疆评协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8140785653
首届新疆文艺评论推优活动参评表.docx
供稿a丨中国艺术报
供  稿丨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

编   辑丨唐皓昕

投稿邮箱 | xinjiangwenli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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