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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教体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嵊州市教体系统推出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符合下列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岗位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下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校2025年相应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2.普通高校2025年相应专业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祖楠班)、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的毕业生获奖或荣誉不作要求。音乐、美术、体育岗位所获奖学金可以降一等。
3.普通高校2025年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曾在教育、文化部门组织的单人单项比赛中获得省级本专业二等奖及以上或前6名的可以报考音乐、美术岗位;曾在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单人单项比赛中获得省级竞技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前5名的可以报考体育岗位。
4.普通高校2025年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且获得过综合类奖学金或获校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对应报考岗位)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报考中职学科岗位(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可不作上述要求)。
招聘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考生可通过网络或现场的形式报名。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网络报名,截止现场审核前一天12:00。应聘人员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有关表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络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视情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及时做好资料补充等工作。网络报名不作审核,报名资格以现场审核为准。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一致。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8:30-11: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5-102室。
应聘人员须根据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现场提供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通过。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当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下午或者次日聘请专家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高中、中职(除木雕)、初中学科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等。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和中职木雕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名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现场签约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就业协议签订后,考生根据有关体检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放弃考察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两所及以上学校招聘的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初定在2025年8月。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学校选择或不选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政策可享受嵊州市相关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可解除聘用关系。
(五)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允许调离嵊州。
(六)嵊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74/index.html)公布。
(十)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5-83031206、83030208(人事科)。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附件:
1.嵊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优秀教师有关待遇一览表
2.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资格确认材料清单
嵊州市教育体育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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