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我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综述

政务   2024-11-19 19:01   青海  

法律进校园

与法“童”行

模拟法庭现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年来,青海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书记陈刚“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指示要求,采取有力举措,高位推动“法律进校园”“全省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道德、法治素养,营造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立足“四个到位”

高站位谋划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保障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将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列入各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与各项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部署安排到位。制定印发《深化“法律九进”活动 助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实施方案》等一揽子管长远的文件、制度,高效保障“法律进校园”扎实开展。组织开展“普法大宣讲”、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普法强基提质“六大行动”等活动,始终将青少年学生、学校校园“两类关键处”作为重要领域,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普法宣传。

工作联动到位。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12个部门印发《青海省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行动方案》,集聚“公检法司教群”普法力量,以“六项重点活动”“八大具体行动”为载体,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普法菜单”,高位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的全省“未爱守心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百场万人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海东行在九月秋季开学季率先启动。

目标管理到位。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法律进校园”主体责任,会同教育部门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大教育”格局。


突出“四个重点”

高质量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

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重点。立足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重点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借贷、欺诈等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法治大宣讲、法律大讲堂、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以案释法等,着重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家庭暴力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养和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突出青少年法治实践重点。开好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形成“国家课程+网络课程+实践课程”相结合的中小学法治课程框架。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宪法晨读、模拟法庭、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青春与法同行”“法律护航 放飞梦想”“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拓展法治实践第二课堂内容形式。

突出“法治副校长”队伍重点。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工作,采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专家学者”模式,以法治团队力量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全省各类学校共选聘“法治副校长”1203名、“法治辅导员”1925名,实现配备全覆盖。同时,依托“法宣在线”平台,开通全省“法治副校长”线上平台,全员注册登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基本信息,加强网上日常培训、管理和激励。

突出社会公益力量重点。依托省内大中专院校组建350人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西宁市69所中小学校,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师生普法专题辅导,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后一课”法治宣传教育1600余场次、校园法治讲座200场次,参与师生近万人。引进1家青少年公益团体深入30所边远农牧区中小学,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近8000人次。


发挥“四块阵地”作用

高标准落实“法治校园”建设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依托各类爱国主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宣教阵地,打造“法治+”多元要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乡风文明、禁毒、违法犯罪警示、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目前,建成青海省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基地1所,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7个,市(州)、县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4个,针对学校师生、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教育4600余场次。

发挥校园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教学楼、室外广场(走廊)、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区域,设置法治宣传牌或法治宣传栏,宣传法律常识、法律典故、法治名言警言和反映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有效实现法治润校园、普法零距离。

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全面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中心成立“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依托省、市(州)、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遍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岗、咨询点;以12348青海法网、12348热线平台为支撑,通过公众号、服务热线等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24小时在线的法律服务。

发挥“家校共建平台”作用。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召开家长会、开展校园法治实践、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开放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家庭同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有效搭建“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法治教育综合模式,更好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法治育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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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青海政法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审核:麻昌俊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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