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09万!一医院原党委书记获刑11年

时事   2024-11-10 20:43   山东  

11月8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立医院原党委书记胡世莲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胡世莲利用担任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9.80534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世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全部退缴,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胡世莲当庭表示不上诉。

往期回顾


资金返还公示

搬迁公告


女子试岗第一天被暗示陪睡?警方通报

来源丨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周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大小新闻
烟台日报社核心新媒体平台,烟台最具影响力移动资讯和生活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