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站区许衡街道李封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宝军截留、侵占资金问题。2019年7月至2023年6月,许宝军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有关人员工资用于支付违规费用。同时,还通过虚报项目施工款、编造防汛应急抢险队值班务工补贴表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其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许宝军被开除党籍、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博爱县磨头镇人民政府九级职员贺君平挪用公款问题。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时任磨头镇柳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贺君平,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山药种植专项扶贫款用于购买理财基金进行获利。2024年6月,贺君平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三、孟州市大定办事处中心学校原教导主任张立峰收受供应商好处费问题。2019年12月至2023年1月,张立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大定办事处中心学校3名供应商好处费。2024年8月,张立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四、沁阳市沁园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杨华华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24年1月,杨华华在明知1名亲属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手续。2024年6月,杨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五、温县番田镇王薛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天祥骗取社会养老补贴问题。2022年8月,刘天祥在明知集体土地不符合领取征地养老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将小组土地登记在个人名下,骗取征地社会养老补贴费用用于其他支出。2024年8月,刘天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六、武陟县乔庙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张治国私自拦车收费问题。2024年4月,张治国利用巡防队员身份,私自拦截过往车辆,收取群众过路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7月,张治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6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背离初心和使命,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坚持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动真碰硬解决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攻坚,紧盯乡村振兴集体“三资”管理、教育领域校园膳食、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再攻坚突破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着力破解顽瘴痼疾、整饬不良作风,办成办好一批群众关注关切的具体实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