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地点:环城路
违法地点:夹河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央黄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机动车A、B一定要停车让行。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应当停车让行。
(5)行人在道路中央黄线处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要停车让行。当行人已经在双黄线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机动车要停车礼让。
(6)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
都应以“礼”为先
行人、非机动车等
也须依法约束自身行为
人人遵法纪、守底线
既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
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条件
来源 | 徐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