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体制内辞职做这种律师半年了,现在的律师费相当于我几个月的薪水……

学术   2024-11-27 14:15   河南  

监察体制改革、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展至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下,刑辩市场遭受到严重冲击,刑辩业务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萎缩。


尽管如此,刑事案件的总量依旧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律师办理的811.6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有122.8万多件,占诉讼案件总量的15.13%,占比仅次于民事案件。


这也揭示了刑事辩护领域的未来趋势——尽管市场竞争加剧,但庞大的市场依旧存在。悲观者活在困局中自怨自艾,而更多的律师已经学会适者生存,在残酷的情势中力求破局。


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可以划分为买方市场卖方市场两个不同形态。而对于刑辩律师来说,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引导形成“卖方市场”,从而不断拓展自身的案件是刑事律师要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陈琦律师认为,刑事律师应该修炼八门基本功课,即业务的获取(接待)、会见、阅卷、取证、发问、质证、辩论、撰写等。本次直播,陈琦律师将从不同环节的不同侧重点出发,通过刑辩的全流程梳理,为每位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中要注意的事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结合实务中的案例表达自己的观点。


扫码进群免费听课

前300名赠送88份律师胜诉必备文书


相较于民商事律师,当事人及家属对刑辩律师的期待值更高、更强烈,因为刑事案件的结果,轻则关系自由,重则关乎性命,因此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都会慎之又慎,期待满满。


作为刑辩律师,一定要学会说话。在接待当事人时,需要有的放矢地会说,这样才会有案件;会见嫌疑人时,需要会说,才有可能取得信任。


但所有刑事律师或多或少都面临过这样的难题——

  • 律师究竟要不要频繁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 多久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一次比较合适?

  •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有哪些方面的作用?


刑事会见起始于刑事委托。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可以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律师会见后,家属至少可以知道因为什么被关押、涉嫌什么罪名、情况是否严重等等。


但律师会见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其第一要务和价值,是建立、确立和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如此律师才能真正介入刑事案件,从法律上去帮助当事人。


会见的第二要务则是告知当事人的相关刑事诉讼权利。——最好的辩护是被告人的自我辩护,而律师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承担起了法律导师和法治辅导员的角色,才能真正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委托人。


此外,会见也是为了了解案件事实,从实体法上进行讲解和咨询,从而确定辩护策略和方向。口供在当前仍然被当做“证据之王”,被告人自己的供述对于刑事案件事实的认定也十分重要。


在会见中,当事人往往会就“自己是否能被取保或不起诉”、“案件到了法院可能会怎么判”、“律师会怎样去辩护”等问题进行咨询;倘若刑事律师“一问三不知”,未能展现出应有的专业底气,则会让当事人不再报以绝对信任。


11月28日、29日晚上20:00,陈琦律师将从刑侦、刑辩双重视角解读刑辩实务,一次讲透刑事律师会见实务!

扫码进群免费听课

前300名赠送88份律师胜诉必备文书


以下为完整版授课内容


刑辩律师的八门功课


一、业务获取


(一)如何获取谈判机会

1、刑事业务的特点

(1)来源分散

(2)复购率低

2、知名度是获取谈判机会的不二法门

(1)如何理解知名度

(2)如何打造知名度

3、如何理解“法律服务市场”

4、“三顾茅庐”的借鉴意义

(二)有效委托的转化

1、谈判前的准备

2、谈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委托人常见关切事项的回应

4、“隆中对”的借鉴意义

5、转化过程对后续工作的影响

二、会见


(一)为什么要会见?

1、委托与会见的衔接

2、如何见到被羁押人?

3、基于会见目的准备工作

(二)如何会见

1、会见的终极目标和阶段目标

2、如何建立信任

3、双向输出的几个阶段

4、第一次会见的重要意义

5、转阶段节点会见的不同侧重

6、前一阶段会见如何为下一阶段做好铺垫工作

(三)会见中的风险防范

举例:李某案、徐某案、潘某案、李庄案

三、阅卷


(一)如何拿到卷宗

1、律师阅卷的历史演进和阅卷难的司法现状

2、不同案件类型、不同诉讼阶段获取卷宗材料的不同方法

(二)如何使用卷宗材料

1、阅卷人的范围

2、如何提取有效信息

3、四个文件的制作

4、卷宗的保管和流转

(三)阅卷阶段的风险防范

举例:辽宁省的工作方法和e租宝案、聂树斌案。

四、调查取证


(一)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二)调查取证的时机把握

(三)申请调取、指导调取和自行调取

(四)调取证据的范围和侧重

(五)如何使用调取的证据

(六)控方证据和辩方不同的取证规则及诉讼地位

(七)取证过程的风险防范

五、法庭发问


(一)“问”还是“不问”

(二)庭前会议与法庭发问的关系?

(三)问谁?问什么?怎么问?

(四)问题怎么设计?

(五)要不要追问?如何追问?

(六)交叉询问规则和对“诱导性”发问的理解

举例:长垣案、商丘案、宣威案等

六、质证


(一)质证在庭审中地位和作用

(二)如何理解“三性”和“两力”

(三)证明目的、证明过程、证明标准和证明效果

(四)“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的厘清

(五)不同证据类型的不同质证规则

(六)庭审中突发情况的有效应对

七、辩论


(一)辩论准备

1. 辩论提纲还是辩护词?

2. 第一轮辩论和第二轮辩论的不同侧重

(二)辩论过程

1、辩论观点提出前的铺垫

2、侧重程序和侧重实体的顺序排列

3、庭审现场不同人群对辩论意见的不同期待

4、脱稿和念词的选择及发言时间的把握

5、同案辩护人的补台和默契

(三)庭审突发情况的有效应对

八、撰写文书


(一)法律文书应该长什么模样?

(二)看法律文书的都是谁?

(三)如何写好法律文书(以辩护词为例)

(四)关于帮助家属撰写信访材料的相关问题

最高办案指南
全国30万律师的共同关注!关注最高院和各省高院权威案例,发掘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裁判观点以及对新颖、疑难案件的裁判倾向性意见,裨益司法实践及应用法研究!欢迎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