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原则:依据准确的数据和统一的标准进行考核,避免主观随意性。
2. 全面性原则:综合考虑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不同类型课程的特点。
3. 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考核,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提高教学水平。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
1. 课程系数
- 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系数为 1.2。因为这些学科是小学的主科,教学内容丰富且难度较大,对学生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教师投入较多精力。
- 科学、品德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等其他学科:课程系数为 1.0。这些学科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不可或缺,但在教学内容量和难度上与主科有别。
2. 班级人数系数
- 班级人数在 40 人及以下:系数为 1.0。
- 班级人数在 41 - 45 人:系数为 1.1。
- 班级人数在 46 人及以上:系数为 1.2。人数较多的班级管理和教学难度相应增加。
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课程标准课时数×课程系数×班级人数系数。
(二)辅导工作量
1. 早读辅导:每次早读(一般为 30 分钟)计 0.5 课时。早读需要教师维持秩序和指导学生阅读,有一定的工作内容。
2. 午间辅导:每次午间辅导(一般为 40 分钟)计 0.6 课时。主要负责学生的作业辅导和答疑。
3. 课后延时服务辅导:根据实际服务时长计算,每 40 分钟计 0.8 课时。辅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兴趣小组等活动。
(三)作业批改工作量
1. 语文
- 作文批改:每次作文批改(按详细批改要求),每篇计 0.2 课时。作文批改需要教师认真阅读并给出详细反馈。
- 其他书面作业(如练习册、生字本等):每次批改一个班级的作业计 1 - 2 课时,根据作业量和批改复杂程度而定。
2. 数学、英语:每次批改一个班级的作业计 1 - 1.5 课时,依据作业量和题型难度确定。
3. 其他学科:每次批改一个班级的作业计 0.5 - 1 课时,因为这些学科作业量相对较少。
(四)教学准备与研究工作量
1. 备课:每完成一课时的高质量备课(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内容)计 0.3 课时。精心备课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2. 教研活动参与:积极参加校内教研活动,每次计 0.5 课时;参加校外教研活动,每次计 1 课时(以实际参加为准)。教研活动有助于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交流经验。
3. 公开课教学:校内公开课,每次计 2 课时;承担校际公开课,每次计 3 课时。公开课需要教师精心准备,对其他教师有示范作用。
四、考核方式
1. 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申报。
2. 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师申报的工作量,依据课程表、作业批改记录、教研活动签到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3.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学工作量的汇总统计,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1. 本考核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学校实际教学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