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
提示告知书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
国家标准
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做好进货检查验收
(一)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晰。购进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时,要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销售商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报告,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可如实记录销售的日期、车型、品牌型号、流向等。
(二)检查合格证。新标准实施后,在售车型的合格证中会标注GB 17761-2018、GB 42295-2022、GB 42296-2022,只标注GB 17761-2018一个标准的车型建议查询CCC认证信息,确保CC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三)2024年11月1日起,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车型不得售卖。如何判断是否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可直接看合格证,也可查看充电器是否固定在车上,若是固定的,即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
(四)检查控制器。核对生产厂家、电压、型号等信息,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
三、查询CCC认证信息
电动自行车显著位置(一般在车头位置)应贴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关注“国家认监委”公众号,点击底部“公众查询”—“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子查询模块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四、加强待销车辆的
规范性管理
五、加强待销车辆的
合法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