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在县城南大街,隰县公安局搭建的法治服务台格外醒目,公安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相关知识,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通过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让人人知法、守法成为社会共识,为构建平安隰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隰县公安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隰县”这一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的宪法宣传,大力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