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着手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前党组成员及副主任李浩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立案审查与深入调查。经审查发现,李浩存在多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构成重大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行,且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仍不知悔改,持续违纪违法,其行为性质极为恶劣,造成了广泛的不良影响,必须予以严厉惩处。根据相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李浩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同时,四川省监委也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其违纪所得将被全部收缴;此外,已将其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以便依法进行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亦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