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交通违法所付出的代价,但有些司机却没有意识到酒驾的危害,仍然心存侥幸。11月4日,驾驶人普某就因无证且二次酒驾被贵德交警大队查处。
简要案情:2024年11月4日11时08分许,贵德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河新公路2km+50M处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青E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普某涉嫌无证,经核查,普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未取得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调查,普某曾于2023年8月16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贵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过,此次为第二次因酒后无证驾驶被查处。对于普某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还将付出沉重的
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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