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
11月1日起
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调整啦!
本次调整
取消了异地就医免备案
阿拉善盟不再执行
赴宁夏回族自治区
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
统一调整为 快速备案
严格落实“先备案、后结算”
调整后哪些人员需要提前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跨省就医要带啥
小编帮你逐一梳理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 版)》规范备案材料,对于线下备案做到即时办结,对于线上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阿拉善盟不再执行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统一调整为快速备案,严格落实“先备案、后结算”。以上备案政策自 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1月1日前已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过渡期内执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过渡期满后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参保群众可通过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补充材料,也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补充材料。
0483—811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