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3辆近300万豪车后
赵某政、郑某等
5人在仙游被判!
2022年10月8日,急需用钱的黄某电话联系此前因租车诈骗被判刑的赵某政,主动询问赚取“快钱”的方法。
赵某政详细介绍了制作假证以质押车辆的犯罪手法。次日,黄某先向被害企业租得一辆名牌轿车,当晚在赵某政的介绍、配合下,黄某使用伪造身份证冒充车主,向他人质押借款十万余元。
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赵某政又伙同郑某、林某、温某先后向多家被害企业租得三辆名贵车辆,并利用虚假的身份证冒充车主向他人质押车辆,骗取一百余万元。
(仙游微事)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赵某政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赵某政、郑某、林某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黄某、温某合同诈骗金额巨大,上述五人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据此依法提起公诉。
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后赵某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伊始,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仅有赵某政、林某、黄某等三人。
承办检察官经过细致审查全部证据材料,认为该案同案人温某和郑某也有重大犯罪嫌疑,通过制发《继续侦查提纲》,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将证明思路转化为取证方向和证据标准,不断夯实事实及证据认定基础。最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温某和郑某追捕到案。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得知被害企业三辆价值近三百万元的涉案车辆,在查实权属无争议的情况下,仍处于侦查机关扣押之下。经实地走访涉案物品保管场所,承办检察官发现车辆在露天环境下已暴晒了两个多月。
为避免车辆经济价值减损,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依法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退还扣押的车辆,并跟踪督促后续发还进度。目前,涉案车辆已全部返还被害企业,有效促进辖区内租车行业良性发展。
该案的办理,是落实上级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涉企刑事案件违法“查扣冻”监督的有力实践。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惩治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涉案企业追赃挽损、纾难解困,助力企业重回经营正轨,保障企业留得住、经营好,真正让“检察护企”成效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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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仙游微事综合仙游检察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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