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江某某正值壮年,本是家中主要劳动力,是家中收入的主要来源,案发时尚有两名儿子需其抚养。其左眼失明,右眼受伤,作为原本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因案残疾导致江某某的家庭收入大受影响,造成其家中贫困多年。近年来右眼视力逐尽减弱现无法清晰视物,又因治疗右眼花费了巨额医疗费。江某某即以不服法院1996年的刑事判决为由向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2024年12月,
承办检察官到江某某家中
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
江某某激动地感谢检察官,
感谢国家给其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彰显了司法温度。旨在帮助那些因案至困、至贫的当事人及家庭缓解经济压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实实在在的温暖关怀。
来源:建瓯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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