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建瓯检察:司法救助纾困境 检察温情暖寒冬

政务   2024-12-18 20:53   福建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还给我送来救助金,真的太谢谢了,谢谢.......”

日前,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中发现,申诉人江某某的左眼在1994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受枪击失明。




案发时,江某某正值壮年,本是家中主要劳动力,是家中收入的主要来源,案发时尚有两名儿子需其抚养。其左眼失明,右眼受伤,作为原本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因案残疾导致江某某的家庭收入大受影响,造成其家中贫困多年。近年来右眼视力逐尽减弱现无法清晰视物,又因治疗右眼花费了巨额医疗费。江某某即以不服法院1996年的刑事判决为由向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在申诉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江某某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当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多次前往江某某所在的村实地核实,向村干部、周围邻居详细了解江某某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存在的困难等。经调查,江某某因案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属于农村困难老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江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2024年12月,

承办检察官到江某某家中

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

江某某激动地感谢检察官,

感谢国家给其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彰显了司法温度。旨在帮助那些因案至困、至贫的当事人及家庭缓解经济压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实实在在的温暖关怀。




来源:建瓯市检察院

转发:南平检察新媒体

责编:李昌瑜 林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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