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上门,扫码可约”……
充满幻想的二维码APP、
诱惑漏骨的色情照片
大家的车窗有没有也被贴过
这样的色情小广告?
这一行为
看似无害,实则犯罪
近日,
嘉兴市海盐县法院
审结这样一起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4年某日,市民李先生早晨送孩子去上学时,发现自家车辆主驾驶的玻璃缝里卡着张以露骨美女为封面的黄色小卡片,露骨的文字、低俗的暗示让人厌恶,而周围几乎所有车辆也被贴了黄色小卡片,忍无可忍的李先生选择报警。经警方调查后,郝某、李某、马某等5人犯罪团伙被抓捕归案。
郝某是一个95后小伙,由于学历不高,早早离开老家来浙江打工。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网上了解到,只要购买一台打印机,将涉黄小卡片打印出来散发,发一张就能赚0.7元,多贴多得。这“一本万利”的赚钱门道让郝某心动不已。
于是,郝某取得上家提供的包含二维码、黄色图片等内容的涉黄小卡片模板后,招兵买马,喊上朋友杨某、李某等4人组建了个团队,郝某提供电脑、打印机和纸张,其余几人负责打印和剪裁,涉黄小卡片打印好后几人一同去散发,郝某给他们按每发放一张获利0.4元的价格结账。
万事俱备后,郝某等人趁着夜深人静之际,至海盐多个小区将小卡片插在路边车窗上。对于发黄色小卡片也很有讲究,郝某几人需要全程使用水印相机记录发放过程,并将每张涉黄小卡片插在车辆正驾驶车窗玻璃插缝隙上,同时用某app记录本人移动轨迹,上家核实后,符合标准的才能计算张数拿辛苦费。
经调查,该作案团伙通过制作发放涉黄小卡片违法获利人民币3700余元。案发后,五被告人均各退出违法所得。
经鉴定,现场查获的涉黄小卡片及提取的电子图片均属于淫秽物品。
海盐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郝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马某、杨某、卢某分别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
涉黄小卡片多以露骨美女照片为“诱饵”,看似涉黄,实则涉诈,一旦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可能会跳转到一些黄色网站,诱导网民进行赌博,并一步步迈入诈骗等陷阱,最终血本无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切忌陷入“桃色陷阱”,谨防陷入网络诈骗的“局中局”。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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