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所有资料需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否则评审人员可以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予认定。
(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2024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
5.2024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
6.承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采购人各项工作要求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承诺未处于被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期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或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二)企业评分证明材料
1.独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复印件)、办公场所图片(至少包含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档案室、办公区域等,不得少于5张);
2.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的采购代理项目业绩(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招标公告<截图>,要求详见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考评标准);
3.人员结构和人员能力佐证材料(要求详见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考评标准);
4.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制度佐证材料(要求详见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考评标准);
5.代理项目风险管控措施材料(要求详见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