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贺兰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根据《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贺党办发〔2020〕53号)和《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补充聘用办法》(贺人社发〔2021〕178号)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用工形式均为派遣制员工,入职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等详见《贺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第三批)》(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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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贺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第三批)》(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面试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1年的大学生,面试成绩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投递方式,根据《贺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第三批)》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类证明材料需开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汇总为一个文件,以PDF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命名),不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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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3.加分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年度、期满考核表;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需提供安置文件、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一年的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鉴定表》。报名阶段未提交加分材料或提交不全的视为放弃加分,逾期不再补报。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招聘单位告知报考人员是否参加后续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后续面试相关事宜另行确定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名人数过多,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以考试公告为主)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培训、聘用和派遣,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八、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20〕53号)文件中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根据岗位类型和具体工作岗位,实发工资约为2000 元/月一2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