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了解到,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告人30.6万余人。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案件。最高检依法抗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其中2件已获改判,均从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仍有1件尚在审理中。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牵头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与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
“我们坚持惩治与挽救结合,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据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决不纵容,批捕12万余人、起诉17万余人。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不批捕12万余人、不起诉13万余人、附条件不起诉9万余人。
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过去五年,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推行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综合履职,围绕附条件不起诉、网络保护等主题发布4批指导性案例,以检察司法保护为切入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最高检还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会同教育部等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100余个,推动4.3万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民政部等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与教育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一体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融通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