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公告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5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原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移交属地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及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认证流程
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的三种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一)“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认证操作流程: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APP和“支付宝”APP后,打开“内蒙古人社”APP,选择“开启关怀模式”,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如选择使用标准版,点击“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滑动页面至屏幕下方点击□,出现“☑”后,再点击“继续”,进入“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认证类别根据自身领取待遇种类进行选择,点击“认证”后,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完成后显示“认证成功”,点击返回按钮,再次在输入身份信息界面显示“认证成功”后退出APP。
(二)电子社保卡认证操作流程:通过手机登录“电子社保卡”,在首页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项,点击“开始认证”,输入社保卡密码,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开始人脸认证”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根据提示做出相应动作,显示“认证成功”后即可。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子女、亲友帮助认证。
(三)经办机构认证操作流程: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不会手机操作认证,可电话联系所属经办机构,通过上门服务和视频认证的方式进行办理。
认证记录查询方式:待遇领取人员使用手机可随时随地办理认证,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中的“认证记录查询”查询认证是否已完成。
四、其它事宜
(一)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含未满18周岁),每月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月15日前完成;其他待遇领取人员自上次资格认证时间起12个月内完成认证(自治区出台新资格认证工作通知从其规定)。
(二)未按时办理或未通过资格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三)办理认证时请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四)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涉嫌欺诈骗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定执行。
(五)公众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六)咨询电话:
市退服中心 0473-3890236
海勃湾中心 0473-3890161
海南中心 0473-3897901
乌达中心 0473-3031599
来源:乌海人社 编辑:郝钰喆 美编:胡频(实习)
审核:郝钰喆 监审: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立足本土 放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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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范围
原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移交属地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及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认证流程
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的三种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一)“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认证操作流程: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APP和“支付宝”APP后,打开“内蒙古人社”APP,选择“开启关怀模式”,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如选择使用标准版,点击“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滑动页面至屏幕下方点击□,出现“☑”后,再点击“继续”,进入“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认证类别根据自身领取待遇种类进行选择,点击“认证”后,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完成后显示“认证成功”,点击返回按钮,再次在输入身份信息界面显示“认证成功”后退出APP。
(二)电子社保卡认证操作流程:通过手机登录“电子社保卡”,在首页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项,点击“开始认证”,输入社保卡密码,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开始人脸认证”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根据提示做出相应动作,显示“认证成功”后即可。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子女、亲友帮助认证。
(三)经办机构认证操作流程: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不会手机操作认证,可电话联系所属经办机构,通过上门服务和视频认证的方式进行办理。
认证记录查询方式:待遇领取人员使用手机可随时随地办理认证,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中的“认证记录查询”查询认证是否已完成。
四、其它事宜
(一)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含未满18周岁),每月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月15日前完成;其他待遇领取人员自上次资格认证时间起12个月内完成认证(自治区出台新资格认证工作通知从其规定)。
(二)未按时办理或未通过资格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三)办理认证时请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四)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涉嫌欺诈骗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定执行。
(五)公众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六)咨询电话:
市退服中心 0473-3890236
海勃湾中心 0473-389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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