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守护平安”冬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个方面,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持续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全力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案例警示
2024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15 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襄常公路 0 公里 100米处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甘 J8XXX5 号栏板低速货车由襄南镇街道往甘通公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执勤点面对执勤民警检查时,驾驶员神色慌张,且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执勤民警对驾驶员魏某进一步核查。经公安网系统平台核查,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魏某驾驶的甘 J8XXX5 号栏板低速货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魏某的行为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