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匠
按照十四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的《“成都工匠”培育认定实施办法》要求,市总工会将开展2024年“成都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PART/01
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全国创新人才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面向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坚守生产服务岗位的职工择优遴选600名左右“成都工匠”培育对象,建立起“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数据库。
PART/02
遴选对象
·遴选范围
在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坚守生产服务岗位的职工,着重聚焦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产业工人,特别是其中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数字技能型人才。已经获得“成都工匠”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培育对象参与遴选。
·基础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能力要求
在工匠能力标准上有突出潜能,即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的多方面显现出明显发展潜力。
1.引领力。
(1)勇挑重担: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担当,承担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重任。
(2)追求卓越:始终秉持工匠精神,不断超越进取,突破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水平。
(3)示范带动:通过以身作则引领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效。
2.实践力。
(1)技术技能素质突出:基于本岗位核心业务的技术技能水平达到行业、单位领先水平,或在本行业全市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
(2)业绩突出:业绩表现处于行业、单位同岗位前列。
(3)持续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持续提升的韧劲,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之外的知识技能或具有相关学习经历。
3.创新力。
(1)业务洞察: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分析、总结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生产优化等方案,或找出疑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2)创新成果:持续开展技术改进或项目研究,形成工艺工法、专利、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3)价值创造:取得的创新成果、实施的生产优化等项目成功转化,形成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4.攻关力。
(1)担当重任:参与市级以上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并发挥重要作用,或主办完成的技术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或行业的表彰(表扬)奖励。积极承担单位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攻关任务,取得明显成果。
(2)协同配合:具有团结协作意识,能够与其他岗位技术技能人员、各领域人才顺畅沟通、形成团队,在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攻关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直面难题:深入了解、积极研究、参与解决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5.传承力。
(1)总结继承:注重学习梳理、吸收借鉴优良传统,总结、归纳、提炼已有技术技能。
(2)培养人才: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师徒帮带、担任产业教授(导师)等方式,培养出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青年人才。
(3)应用智能:积极参与推动本领域知识技能的智能化、数字化,促进专业知识技能与智能工具相融合。
PART/03
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9月中旬)
1.申报推荐方式及要求。
“成都工匠”培育对象申报推荐包括职工自荐、企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区(市)县推荐、市级产业工会推荐、高层次专家举荐等多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人)指导被推荐人选如实填报《“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审批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印证材料,同时填写《“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申报推荐材料。
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余附件材料一份,并按要求装订:
(1)《“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审批表》。
(2)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最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
(3)基础信息。身份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所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4)荣誉专利证明。有代表性的专利、奖励、荣誉称号、成果和论著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9月下旬)
推荐单位负责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初审。职工自荐、高层次专家举荐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或行业所属的市级产业工会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被推荐人选均需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单位将《“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人选信息表》以及公示情况(附件3)报送至对应区(市)县或市级产业工会。
(三)资格复核(9月下旬-10月上旬)
各区(市)县和市级产业工会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市级产业工会将“成都工匠”培育对象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汇总。
(四)专家评审(10月中旬-11月上旬)
组建2024年“成都工匠”培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培育对象遴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置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成若干遴选小组,依据支撑材料对申报推荐人员现场遴选并记名评分。
PART/04
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所有材料(包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邛崃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东街424号),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玮、黄维
联系电话:88779662,18382969662
邮箱:qlzgfwzx@163.com
PART/05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成都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是“成都工匠”培育认定的必要环节,是落实大国工匠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发展战略的基础工程,是推动现代产业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全力做好“成都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同时,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要根据《“成都工匠”培育认定实施办法》做好本级工匠的培育工作。
(二)明确责任
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成都工匠”培育对象遴选工作重要职责,突出申报推荐、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工作环节,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各环节工作,保证遴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严格标准
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坚持面向一线,突出“工匠五力”要求,真正把具备高超技能、精湛技艺、优异技术创新能力和长期践行工匠精神、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技术技能人才推选出来,同时加强申报材料审核,做好推荐人选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扫码下载附件
1.“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审批表
2.“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 2024年“成都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人选名单公
示情况
【END】
文章来源:醉美邛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的任何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