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相关单位:
现将2025年呼和浩特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宣传和报名管理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签订《202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签订《202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审核要求
(一)报名点设在各旗、县、区卫健委及相关医院,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增设相关院校报名点
考生要在单位属地卫健委进行报名,也可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统一到属地卫健委报名;增设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院校报名点应届毕业生在本院校报名;不设报名点的院校应届毕业生由院校组织统一报属地卫健委;没有单位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卫健委报名(不接收无单位外地户籍人员);军队考生到考点报名。
(二)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网报后考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见附件1)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老毕业证无明显鉴别方法的提供学籍档案;区外中专提供学籍档案和教育部跨省招生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证2002年以前入学的提供教育厅学历认证;国外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地方认定的老资格证【2001年之前】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核准文件、认定评审表等材料】)
6、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2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2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8、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3)
9、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必须跟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将照片自行粘贴于登记表上)
11、院校应届护士资格考试考生统一提供教育厅招生文件、《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军队报名人员照片格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202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2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报名人员需咨询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6626110。请关注此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附件请自行登录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卫生考务信息进行下载。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