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大同市企业家协会等将在我市文瀛湖风景区举办无人机表演和焰火秀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文瀛湖区域的低空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5年1月22日18时至2025年1月23日8时, 对大同市平城区文灜湖公园及环湖向外1500米区域内的各类无人机等航空器实施飞行管控。
管控期间,除受邀媒体等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单位可以使用无人机现场拍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飞行器,禁止任何航拍行为。
对在管控时间、区域内擅自飞行的,大同市公安局将对升空的无人机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对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危害公共安全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9日
来源: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