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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2025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是指待遇领取人连续认证两次的时间间隔,每个认证周期不超过12个月,每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
三、认证范围
2024年12月之前办理退休并由华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县机关社保中心)负责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退休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点击“办事”→左侧“社保”→选择进入“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需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推荐使用)
(二)单位认证:各参保单位应全面掌握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变化情况,向县机关社保中心申报《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三)现场认证: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至县机关社保中心办理认证。
(四)境外居住人员认证:定居国外或出国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提供我国驻该国领事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县机关社保中心办理认证。
(五)在港、澳、台地区居住人员认证:提供由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台湾民政事务署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县机关社保中心办理认证。
五、认证结果处理
(一)对到期未认证人员,县机关社保中心将暂停拨付离退休人员待遇;对待遇停发人员,经确认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
(二)离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县机关社保中心申报,经审核后,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对多发的养老金予以追回。
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冒领养老金的一项措施,各参保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协助通知退休人员,尽快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相关通知及表格可登录我中心公共邮箱hajgsb@126.com, 密码:123456jgsb下载,咨询电话:0596-7362516,申报地址:华安县人社局二楼208室。
华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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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编辑:陈秀妹 责编:唐小玲
主编:杨毅君 监制:蒋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