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西安15部门联合印发

时事   2024-09-01 22:48   陕西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全文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部门、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各开发区教育局、党工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科技部门、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体育局、团委、妇联(妇工委)、关工委,各直属中小学校:


现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西安市委网信办

西安市科技局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广播电视台

西安市体育局

共青团西安市委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

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26日


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


《专项行动计划》指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是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按照“工作目标”,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要达到100%,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义务教育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50%。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全市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学生心理门诊;50%的儿童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配备4人。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分别达到90%和80%。全市75%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建立以市为中心、县为基地、学校布点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构建积极和谐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按照《专项行动计划》,我市将从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健全预警干预机制、提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互助共建体系、持续深化家校共育、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直属中小学校要坚持推进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


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外各锻炼1小时以上,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每学期举办1次运动会,定期举办中小学生体育项目比赛。开足开齐上好美育课,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艺术节、艺术展演等特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劳动周,切实培育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


对重点关注学生落实档随人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课程计划,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或1次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高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校本课程,原则上每学年1学分记入学生课程修习总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36课时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基础模块。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原则,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校自主开展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一次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工作。第二学期学校可结合实际分批次有针对性开展筛查评估工作。


重点加强开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特殊群体的心理状态日常监测和危机排查。“一生一档”为学生建立心理成长档案,对重点关注学生落实档随人走,确保各学段无缝衔接。加大对有隐性心理问题学生的识别与干预,探索在心理健康测评中引入人格特质测评,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卫健、网信、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问题,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


各中小学校搭建学校-年级-班级-个人四级预警防控网格,制定学生心理健康预警与危机处理预案。对重点学生实施“专人分包联系制”,建立以心理教师、班主任为核心,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预警体系,定期动态跟踪评估。全市中学每班设置2名健康委员,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培训。


发挥“青少年心理干预‘绿色通道’”作用,学校发现学生有进一步评估、就医、治疗需求的,建议学生及家长寻求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帮助。鼓励医院通过定点派驻、设立门诊部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学生因心理问题等原因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针对“校闹”“散布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煽动非法聚集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

至少开展1次家访


《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学生规模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独立校区达到此规模需另外配备)。


鼓励在职称评审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晋升比例。专职教师从事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应按照与其他课程课堂授课同等办法计算工作量。在全市中小学推广配备心理副校长。2024年底前,各区县、开发区教科研机构均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教研员。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市、区、校三级联动教师培训体系,以3年为一周期开展全员覆盖的培训,市级培训专职教师及校长,区级培训兼职教师及班主任,校级培训任课教师,确保每名参训教师完成年均24学时、3年不少于72学时的周期性培训任务。


从2024年起,每2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师职业技能基本功大赛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心理微课、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优秀辅导案例评比。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精品课程,汇编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及案例集。从2024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区、特色学校创建。2024年底前,各区县、开发区教科研机构均应配备专职心理教研员。每年在全市范围立项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到2025年,全市建立10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


妇联、教育、检察、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家长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网上家长学校,积极与社区(村)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实践活动。


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每月组织“家庭教育家长开放日”,采取提前预约、“一对一”服务的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养育理念、教育理念。


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的重要评估指标,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来源:西安发布

   主编:陈劲丨编辑:侯晓婷

审核:董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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