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滁州天长化工园区全域封闭化的公告

政务   2024-11-01 16:06   安徽  


关于实施滁州天长化工园区全域封闭化的公告

为提升滁州天长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度本实施方案。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

园区封闭化管理范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园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3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创业路及工业大道,南至兴民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光明路。

二、封闭道路

工业大道、创业路、富民路、兴民路、中心路、西外环路,旱溪路等。

三、封闭时间

2024年11月4日上午8:00开始

四、封闭化管理要求

1.园区封闭区域设置危化品车辆专用卡口、普通卡口两类通行卡口。

(1)1个危化品车辆专用卡口:工业大道卡口(1#卡口),作为危化品车辆通行卡口。

(2)2个普通卡口:富民路卡口(2#卡口)、兴民路卡口(3#卡口),作为除危化品车辆外,可供货车、工程车、小型车辆、人员等通行的卡口。

2.园区内门禁卡口实施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同)进入,严禁非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建设工程车进入。园区内部车辆通过车牌信息录入系统识别进出,外来车辆需提前向所前往的企业报备预约,经同意后方可入园通行。

3.工业大道卡口作为危化品车辆专用卡口,危险化学品车辆严禁从其他卡口进入园区,非危化品车辆和行人按照要求经其他卡口通行。

4.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5.与园区业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园区,进入园区的人员应向园区企业预约,提供个人相关信息,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进入园区。

五、对于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来源: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初审:卞晶雨
审核:李沁龙
审签:刘兴民  
主办单位:天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长市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ahtc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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