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反被“捕”!贡觉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案

政务   2024-11-15 20:55   西藏  


(点击观看视频)

11月11日,贡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森警大队联合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非法捕猎猞猁


11月11日晚23时,贡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开展日常盘查工作中,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遂上前对车内人员进行盘查。经仔细检查,民警在该车后座内发现一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猞猁尸体。民警立即将车内人员口头传唤至贡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设置陷阱,并杀害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文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关注生态,守护自然,自觉呵护绿水青山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如发现非法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信息来源:贡觉警务动态

编辑(初审):张寓盛
复审:洛松成来
终审: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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