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丨以制度保障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文摘   2024-08-27 18:04   青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制定出台《若干规定》,是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同时,《若干规定》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设立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到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从确定“基层减负年”,再到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让广大基层干部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刻也不能松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改革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任务重,越要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凝聚起新征程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既注重问题导向又注重守正创新,既注重务实管用又注重协同配合,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改进作风最终还要靠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八项规定”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表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此次制定出台《若干规定》,同样不加“试行”两字,再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规矩定了就要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深刻领会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的总体考虑等,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抓改革、促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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