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主要对应规范“月嫂”服务,涵盖了服务机构、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提供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主要对应规范“育儿嫂”服务,包括婴幼儿居家照护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以及喂养和敏感期教育指南等内容。两项家政领域重点国家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将有利于推动家政服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下一步,商务部将指导全国家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等重要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订整理收纳、家庭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业态标准。
来源:重庆女性
编辑:胡雪妮丨责编:郭灿灿 熊莉萍
编审:彭 巧 张 凤
监制:赵娅梅 孙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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