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道德风尚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正能量。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推动平安安宁建设,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安宁市见义勇为协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安全事故时,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均可推荐申报。(已被推荐过的群体或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程序
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向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提供线索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线索。
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安宁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