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养殖场(户)违规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2.销售病死畜禽行为;
3.屠宰场(厂)收购、经营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4.农村地区非自食的私屠滥宰行为;
5.向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6.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将病死畜禽“调包”行为;
7.违规开具和伪造虚假检疫证明行为。
二、举报要求及保密措施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行为、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2.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1.来信来访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石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或直接来访进行举报。
2.电话举报:023-73334121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