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持续强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我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顺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未按期复审)。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规定,该项问题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提示:特种作业潜在危险性大,从业人员易对自己和周边的人民群众造成人身和财产危害,所以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此温馨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制度千万条、持证上岗第一条”。企业在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严格把好准入关,认真审核,可在应急管理部官网上查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经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切实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最后,将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途径分享给大家。
来源:综合执法大队 王麒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