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诚信作舟 驶向未来

教育   2025-01-02 20:41   山东  

凌冬的寒风伴随着期末考试

忙碌的大学生们

又要进入紧张地备考时期

在这里

我们要提醒大家

虽然考试有难度

但是

优秀的学习成绩也要坚持诚信作答

诚信考试,从你我做起

诚信作舟 驶向未来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考试则是学生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当代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诚实做人,诚实做事不可为了通过考试,取得优异成绩而违背了考试的本意丢失了诚信的品质。考试是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诚信应考对考生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学生的基本道德规范。

一、诚信考试倡议

学以载道,诚信为本。诚信考试,不仅是对自我能力的尊重,还是对他人公平的尊重,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每一场考试的背后,都承载着同学们的努力与汗水,而诚信则是每个考生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考风建设,增强学生纪律意识,减少违纪学生人数,培育新时代学生坚守诚信的品质。在此,面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01、端正态度,认识考试

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充分认识考试存在的意义以及作用。不轻视考试重要性,不夸大考试影响力,把考试作为对自己学习效果的检验及发现自身不足的一种途径。凭借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02、认真复习,积极备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认真复习、积极备考才是考出好成绩的最佳方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复习计划,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以充足的准备应对每一场考试。复习时忙碌而不盲目,休息时放松而不放纵。

03、遵守考纪,诚信应考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尊重监考老师,服从管理,坚决杜绝抄袭、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违禁物品一经发现即按照作弊处理。同学们切忌侥幸心理,不投机取巧、不大意懈怠。

04、调整心态,从容应对

焦虑紧张不可取,科学备考是重点。多多鼓励自己,努力克服“考前综合症”,保持平和、乐观的心态,相信自己的能力,在考场上冷静思考、认真答题,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二、考试相关规定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方法》

第四条 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五条 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有关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以缺考论。

第六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合理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纪律,由监考教师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1、考试开始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将书包、资料、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带入座位者;

2、未按指定座位就座者;

3、自带空白答题纸或草稿纸者;

4、未经允许使用计算器者;

5、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6、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者;

7、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8、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者;

10、自行互借文具者;

11、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2、其他构成违纪行为者;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违反考试规定,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决定存入学校档案。

1、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者;

2、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而未予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者;

3、因第六条1-12款中任何一种行为而无视警告的;

4、开考后被发现将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帮入座位者;

5、传递、接收纸条或试卷,在传接过程中即被发现的双方;

6、拒绝或妨碍考试工作人员行使职责者;

7、其他构成违规行为者;

第八条 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和考试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处分决定存入学校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

1、考试中夹带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资料者;

2、在桌面、桌洞、墙壁、衣服、文具盒或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者;

3、考试中传接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等物品的双方;

4、考试时偷看他人答卷、草稿纸、口头或用纸条向别人问问题者;

5、考试时为他人提供答案者;

6、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作弊者;

7、未经允许带走或故意损毁本人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学校统一发放)等发放的考试材料者;

8、 考试前后纠缠教师,以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教师提供有关考试信息、加分或隐瞒违规作弊事实者;

9、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者;

10、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本场考试无效);

11、交卷后又去更改试卷者;

12、利用上厕所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者;

13、其他构成作弊行为者;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处分决定存入学校档案、学生个人档案。

1、在答卷上填写他人姓名、考号等信息者;

2、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智能电子设备带入座位者;

3、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行为者;

4、带走或毁坏他人试卷(答卷、答题卡)者;

5、考试过程中传接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的双方;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者;

7、偷盗试卷者;

8、有其他作弊行为者;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由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作弊处分决定存入学校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

1、组织作弊者;

2、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者;

3、请他人代考者;

4、代他人考试者;

5、第二次作弊者;

第十一条 构成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且态度恶劣者,应加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第十二条 已受处分或待处分期间再次违纪、作弊者,应加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三、考前提醒

1、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考试文具等。

2、按时到达考场,不得将书包、电子产品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

3、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讨论试题,不得恶意干扰他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保证充足睡眠,备考期间不宜熬夜,应按时睡觉,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并进,以诚信为舟,以勤奋为帆,砥砺诚信德行,恪尽奋进品格,于知识的海洋破浪前行,驶向成功的彼岸。让诚信之光闪耀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让奋进之姿烙印在青春的每一步足迹,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青年的精神风貌,为个人成长添彩,为校园生活增辉,为社会发展助力,书写属于我们的辉煌篇章!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期末考试中展现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取得优异成绩!

图文来源 | 学生工作处

编辑 | 孙吉泽

责编 | 纪春晓

审编 | 刘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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