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此次《统计法》修改,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提高统计科学性和现代化水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正,新增加三条、修改二十一条。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二是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扎实开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统计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调查对象、广大群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全面凝聚统计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协同和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强化统计工作基础,深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如实、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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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汝州市
编辑:张格非
初审:郭新红
复审:王朝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