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昆明西山区发布封山通告
详情如下↓
目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西山区森林草原防火实施封山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具体以防火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封山管理
(一)在封山期限内,除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
(二)经批准进入封山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在封山范围内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2.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3.烧荒火、地埂,焚烧垃圾、麦秆、枯枝杂草;
4.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5.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6.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三)封山范围内的饭店、宾馆、农家乐(经营户)、施工单位、电网管理单位必须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四)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马街、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事处,西山景区管理局,西山林场、海口林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通告的实施。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