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秋染柏尖·醉美原康”
二、举办单位
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
原康镇人民政府
林州市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柏尖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
四、参赛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未在此前各个级别的摄影比赛中获奖,未在其它平面媒体发表或展出。
3、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自己拍摄,不得在网上抄袭。备注:参赛作品一经核实是抄袭他人作品或网上下载,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22年拍摄的作品。备注:一经核实日期作假,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5、仅接收电子版本形式投稿,单幅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高。
6、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为1——2幅,作品要求优中选优。
7、每幅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联系方式、作品标识(每张照片必须有其名称,拍摄日期),以便评选揭晓后通知作者。
短视频作品要求:
1、参赛者需要下载抖音APP,注册账号,并关注“神奇柏尖”账号。上传时要有文字说明:“我在柏尖山等你”,并@“神奇柏尖”,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发布短视频作品后,私信“神奇柏尖”,发送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便于统计参赛人员。
2、画面要求清晰稳定,无明显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声音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同步。
3、视频描述要求积极向上,能够突出视频主题。
4、参赛作品未在此前各个级别的短视频比赛中获奖。
5、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自己拍摄,不得在网上抄袭。备注:参赛作品一经核实是抄袭他人作品或网上下载,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必须是2022年拍摄的作品。备注:一经核实日期作假,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7、短视频作品要能反映出原康镇自然、人文景观或风土人情。
五、活动安排
1、摄影作品活动赛程 10月20日——10月31日
(1)参赛作品收集:10月20日——10月30日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6915777@163.com。
(2)参赛作品评选:10月31日
由原康镇人民政府联合林州市摄影家协会对收集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3)获奖名单公布:11月1日
11月1日将在“魅力原康”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
2、短视频作品活动赛程 10月20日——10月31日
(1)参赛作品发布:10月20日——10月27日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参赛要求在抖音APP上发布短视频作品。
(2)参赛作品评选:10月28日——10月31日
参赛短视频作品的点赞量、转发量统计截止10月30日12:00,主办方根据短视频内容质量、短视频点赞量、转发量对参赛短视频作品进行评选。
(3)获奖名单公布:11月1日
11月1日将在“魅力原康”微信公众号、“神奇柏尖”抖音账号上公布获奖名单。
六、参与方式
摄影作品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高清原图,压缩后统一发送到邮箱:6915777@163.com,同时标注作者联系方式、作品标识(每张照片必须有其名称,拍摄日期)。
短视频作品参与方式:
下载并注册抖音APP,关注“神奇柏尖”账号,上传短视频作品时要有文字说明:“我在柏尖山等你”,并@“神奇柏尖”。发布短视频作品后,私信“神奇柏尖”,发送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七、评分标准
摄影作品评分标准:
1、主题明确、内容健康、思想进步。
2、风格独特、构图和谐。
3、色彩搭配合理,美感突出。
4、创意新颖。
短视频作品评分标准:
1、画面播放时是否清晰流畅,背景音乐是否匹配。
2、拍摄出来的效果是否新颖,是否吸人眼球。
3、视频描述与视频是否契合。
4、视频内容与拍摄主题是否完全契合。
5、视频范围是否反映原康镇自然、人文景观或风土人情。
6、参赛期限内,对参赛短视频作品的点赞量、转发量进行名次评选。
八、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2000元、证书。
二等奖(二名):1000元、证书。
三等奖(五名):500元、证书。
优秀奖(十名):100元、证书。
短视频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2000元、证书。
二等奖(二名):1000元、证书。
三等奖(五名):500元、证书。
优秀奖(十名):100元、证书。
九、联系方式
原康镇人民政府:王栋梁 13525823391
林州市摄影家协会:付有良 18567789052
河南省柏尖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元芳 13460897847
十、说明
举办单位拥有作品的发布和宣传权,作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