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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我校今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60人,其中师范类112人,非师范类248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温州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我校组织专家对9211名考生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共2870人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其中师范类949人(专项164人,自我推荐785人),非师范类1921人(专项181人,自我推荐1740人)。
专项报考入围345人。根据章程,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且符合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审定后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自动进入“自我推荐”环节参与评审。经审定,共有345名考生获得测试资格,另有43人进入“自我推荐”环节。
自我推荐入围2525人。通过自我推荐形式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共计2525人,其中师范类785人,非师范类174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师范类通过书面评审的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20分,A的个数为6个,语数外等第折合分30分,语文B、数学C、外语A,最后同分同排序同入围。非师范类通过书面评审的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5分,A的个数为5个,语数外等第折合分40分,语文A、数学B、外语A,最后同分同排序同入围。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情况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最终确定1191名考生获得入围资格。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分数线
报名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