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注意!今晚开抢!青岛新春消费券重磅来袭

时事   2025-01-26 12:09   山东  


新春佳节临近,为充分让利惠及城乡居民,繁荣春节消费市场,营造红红火火“年味”,记者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获悉,青岛市将于1月26日-3月31日,累计发放5000万元新春消费券,为市民和游客献上新春“大礼包”


据悉,本次新春消费券活动,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围绕零售、餐饮等领域累计发放消费券100多万张。其中,零售消费券包括“满600元减100元券”和“满300元减60元券”“满100元减20元券”3种面额;餐饮消费券包括“满800元减200元券”和“满300元减80元券”“满50元减15元券”3种面额,可满足市民不同消费场景需求。


活动分为10个发券日,第一期将于1月26日(星期日)20:00上线发放,共发放零售和餐饮6种面额消费券合计22万张。后续将于每周六上午10:00发放。


活动期内,市民登陆银联云闪付APP首页“青岛消费券”活动专区,点击领取相应消费券,在票券有效期48小时内至消费券适用门店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即可直接抵扣。


2024年以来,青岛市深入实施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持续擦亮“乐购青岛”品牌,组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消费活动,打造了多元创新的消费场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特别是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约21亿元,在全省率先启动新一轮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以旧换新系列活动,带动家电、汽车交易金额达190亿元,超140万人次享受补贴,有效激发消费新动能,也让广大市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今年,青岛市还将持续谋划推出“春夏秋冬”四季千余场消费活动,联合大型商超、综合体、商业街、商圈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精彩,周周有活动”。


温馨提示:本轮发放消费券,坚持“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限期消费、到时收回”的原则,市民领取后需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消费券适用商户门店消费使用。若消费券过期未使用,则将被系统自动收回并滚动发放。


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

记者:李丽涛

责任编辑:伊海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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